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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后一枚是卷宗簽牌,書“建武三年十二月候粟君所責寇恩事”。該簡冊全文1526字。內(nèi)容是東漢建武初年甲渠候官粟君和客民寇恩之間發(fā)生的一宗經(jīng)濟糾紛案的案卷材料。
居延漢簡《候粟君所責寇恩事》1974年8月出土于甲渠候官遺址第22號房址內(nèi),共木質簡牘36枚,其中一枚簡上書“右爰書”,標明此卷宗是爰書,即司法筆錄。一共有三份司法筆錄文書,一份爰書是單行書寫,另兩份爰書是兩行書寫,兩道編繩,繩已朽壞不存。最后一枚是卷宗簽牌書“建武三年十二月候粟君所責寇恩事”
該簡冊全文1526字,內(nèi)容是東漢建武初年甲渠候官粟君和客民寇恩之間發(fā)生的一宗經(jīng)濟糾紛案的案卷材料。
東漢建武三年候粟君所責寇恩事冊,出土于居延漢代甲渠候官遺址編號第二十二號房屋內(nèi),共三十六枚。出土時,分兩部分卷在一起,1—20號為一束,裹在里面;21—35號為一編,卷在外面;36號出于附近。原編繩已朽爛脫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