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字傳千年·醬承文脈”首屆書法大賽征稿啟事
為更好的弘揚中華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做好殷墟甲骨的文字傳承,充分挖掘展示漢字書法藝術所體現(xiàn)的美學精神,著力賡續(xù)中華文脈,推動中華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創(chuàng)造性轉化和創(chuàng)新性發(fā)展,努力把殷墟甲骨文打造成為中華文化新地標,中國文字博物館與貴州茅臺醬香酒營銷有限公司共同舉辦“字傳千年·醬承文脈”書法大賽。現(xiàn)將具體事宜公布如下:
由主辦單位、承辦單位、合作單位等有關人員組成,負責大賽的各項工作。
由著名書法家組成,負責大賽的初評、復評、終評等工作。評審工作委員會由評審委員會、監(jiān)審委員會、學術觀察委員等組成,負責評審、監(jiān)審和學術觀察工作。
年滿18周歲的中國公民及海外華人華僑、國際友人等均可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實姓名。作品件數不限,須一次性寄出(請在郵件背面注明“字傳千年·醬承文脈”首屆書法大賽投稿),重復投稿者不予評審。
書寫內容凡是積極健康,追求真善美,弘揚漢字文化,傳遞正能量的古今詩、詞、曲、賦、聯(lián)等體裁均可。提倡投稿作者自撰書寫內容,文白均可。可以圍繞茅臺股份公司出品的“漢醬”品牌助力文化發(fā)展進行創(chuàng)作。書寫時應注意使用權威版本,在規(guī)范漢字應用及保持藝術性的情況下,保持內容的準確連貫、相對完整及可識讀性。書寫非自撰內容應在落款處寫上原作者姓名及篇名。投稿作者須遵守《民法典》與《著作權法》等法律法規(guī),確保書寫內容不存在著作權、名譽權等爭議和糾紛。因書寫內容而產生的糾紛,均應由投稿作者本人承擔。
①書法作品:投稿作品書體為篆書,尺寸為6尺整張以內(高度不超過180cm,寬度不超過97cm);小字類(單個字徑一般在2cm以內)作品;尺寸為4尺整張以內(高度不超過 138cm,寬度不超過69cm)。一律為豎式。冊頁作品每頁長寬不超過40cm,頁數不超過12頁。不收刻字作品。所有作品請勿裝裱(冊頁除外)。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評選。鼓勵用甲骨文字創(chuàng)作。
②篆刻作品:印蛻6—12方,邊款不少于兩枚,統(tǒng)一貼在4尺對開(高138cm,寬35cm)的豎式印屏上。另附印蛻及邊款一份用于入展后宣傳、出版。評審結束后由主辦方通知入展作者寄篆刻原石1方參展,如不寄原石視為放棄入展資格。鼓勵用甲骨文字創(chuàng)作。
①請在作品背面右下方用鉛筆正楷注明:投稿作者真實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省份、常用通訊地址、郵編、聯(lián)系電話(手機)、作品名稱、內容是否自撰、是否為中國書法家協(xié)會會員。所有投稿作品請一律附釋文。
②為便于準確登記、及時聯(lián)系,所有投稿作者均須認真填寫《“字傳千年·醬承文脈”首屆書法大賽投稿登記表》(報名表格請點擊文末左下角閱讀原文跳轉中國文字博物館官網文章下載),登記表與投稿作品、釋文一并寄出。組委會根據作者提供的信息做好收稿登記工作,信息提供不完全者視為放棄。
為便于評審、裝裱和展示,投稿作品應選擇高質量專業(yè)書畫用紙,避免使用易折斷、破損的紙張。本次大賽不接收非紙張類材料創(chuàng)作的書法作品(傳統(tǒng)絹類除外)。為確保展覽裝裱效果并利于作品收藏,來稿請勿機裱托膜。
2.本次大賽將從來稿中評選出入展作品190件,其中包含優(yōu)秀獎作品10件。評審結果將在中國文字博物館官方網站、官方微信公眾號及貴州茅臺醬香酒營銷有限公司官方微信公眾號等平臺公示。
3.投稿作品不得代筆、模仿、抄襲和一稿多投。如有違反,取消參賽資格。
本次大賽將舉辦獲獎作品展并制作《“字傳千年·醬承文脈”首屆書法大賽獲獎作品集》。
1.向獲得優(yōu)秀獎作者頒發(fā)獲獎證書;向入展作者頒發(fā)入展證書。
2.優(yōu)秀獎作者獎金每人人民幣10000元(稅前),其他入展作者獎金每人人民幣1000元(稅前)。
3.向每位入展作者贈送由貴州茅臺醬香酒營銷有限公司提供的獎品。
5.將邀請優(yōu)秀獎作者參加大賽頒獎儀式及展覽開幕式。
6.本次大賽獎金、證書、作品集均在展覽開幕式之日起90個工作日內發(fā)放(如遇不可抗因素,會及時通知作者)。
7.評審結果公示結束后,請所有入展作者向中國文字博物館電子郵箱(zgwzbwgzx@126.com)發(fā)送個人銀行卡卡號、開戶行行號、開戶行全稱等賬號信息,便于主辦單位及時發(fā)放獎金。
本啟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24年8月27日截止,截稿日期以當地郵戳或快遞公司受理日期為準,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收稿地址:河南省安陽市北關區(qū)人民大道東段656號中國文字博物館
咨詢時間:8:30—11:30 14:30—17:30
1.為維護“字傳千年·醬承文脈”首屆書法大賽的嚴肅性和公正性,將加大對代筆、代刻、臨摹、抄襲、集字、電腦模擬及一稿多投等違規(guī)行為的查處力度,舉報長期有效,舉報電話及材料郵寄與收稿電話、地址相同。凡發(fā)現(xiàn)違規(guī)行為,經核實如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將視情節(jié)取消獲獎或入展資格、列為今后評審必查對象,并在有關官方網站上通報。
2.舉辦單位對入展作品享有展覽、研究、攝影、錄像、宣傳及信息網絡傳播及其他實際應用等權利,對入展作品享有《著作權法》第十條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guī)定的各項著作權的財產權利,還另享有相關書法篆刻作品原件的完全所有權及展覽權等權利。
3.投稿作者一經投稿,即為完全接受本征稿啟事全部約定或要求。所有來稿應當符合本啟事各項要求。
4.遇有不可抗力等因素影響時,以上展覽工作將順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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