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生第七
原文:
(論一首 方十四首)
論曰∶凡產(chǎn)難,或兒橫生、側(cè)生,或手足先出,可以針錐刺兒手足,入一二分許,兒得痛驚轉(zhuǎn)即縮,自當(dāng)回順也。
以鹽涂兒足底,又可急爪抓之,并以鹽摩產(chǎn)婦腹上即愈。
又方 以鹽和粉涂兒足下即順。(《子母秘錄》云∶以鹽和胡粉。)
又方 取梁上塵如彈丸許二枚,治末三指撮,溫酒服之。
燒蛇蛻皮為末,服一刀圭,(亦云三指撮),面向東,酒服即順。
取蟬殼二枚,治為末,三指撮許,溫酒服之。(崔氏《外臺(tái)》、《子母秘錄》作彈丸二枚為末,酒服。)
取夫陰毛二七莖,燒,以豬膏和丸如大豆,吞之,兒手即持丸出,神驗(yàn)。
取蛇蛻皮燒灰,豬膏和丸,向東服。
以手中指取釜底墨交畫兒足下即順生。
取父名書兒足下即順生。
取梁上塵灶突墨,酒服之。
又方 取車 中脂,書兒足下及掌中。
菟絲子末,酒若米汁服方寸匕,即生。車前子亦好,服如上法。
以若酒服灶突墨塵。
治產(chǎn)時(shí)子但趨谷道方 熬鹽熨之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