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九
原文:
◎河渠六
○東南諸水上
開寶間,議征江南。詔用京西轉(zhuǎn)運使李符之策,發(fā)和州丁夫及鄉(xiāng)兵凡數(shù)萬人,鑿橫江渠于歷陽,令符督其役。渠成,以通漕運,而軍用無闕。
八年,知瓊州李易上言:"州南五里有度靈塘,開修渠堰,溉水田三百余頃,居民賴之。"
初,楚州北山陽灣尤迅急,多有沈溺之患。雍熙中,轉(zhuǎn)運使劉蟠議開沙河,以避淮水之險,未克而受代。喬維岳繼之,開河自楚州至淮陰,凡六十里,舟行便之。
天禧元年,知升州丁謂言:"城北有后湖,往時歲旱水竭,給為民田,凡七十六頃,出租錢數(shù)百萬,蔭溉之利遂廢。令欲改田除租,跡舊制,復(fù)治岸畔,疏為塘陂以畜水,使負(fù)郭無旱歲,廣植浦芡,養(yǎng)魚鱉,縱貧民漁采。"又明州請免濠池及慈溪、鄞縣陂湖年課,許民射利。詔并從之。
二年,江、淮發(fā)運使賈宗言:"諸路歲漕,自真、揚入淮、汴,歷堰者五,糧載煩于剝卸,民力罷于牽挽,官私船艦,由此速壞。今議開揚州古河,繚城南接運渠,毀龍舟、新興、茱萸三堰,鑿近堰漕路,以均水勢。歲省官費十?dāng)?shù)萬,功利甚厚。"詔屯田郎中梁楚、閣門祗候李居中按視,以為當(dāng)然。明年,役既成,而水注新河,與三堰平,漕船無阻,公私大便。
四年,淮南勸農(nóng)使王貫之導(dǎo)海州石闥堰水入漣水軍,溉民田;知定遠縣江澤、知江陰軍崔立率民修廢塘,浚古港,以灌高仰之地。并賜詔獎焉。
神宗熙寧元年十月,詔:"杭之長安、秀之杉青、常之望亭三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