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出處:齊東野語
原文:
○張魏公二事
高宗視師金陵,張魏公為守,楊和王領(lǐng)殿前司。有卒夜出,與兵馬都監(jiān)喧競,卒訴之,公判云:"都監(jiān)夜巡,職也,禁兵酉點后不許出營,法也,牒宿衛(wèi)司照條行。"楊不得已斬之。
又嘗詣學(xué),士有投牒者,視之,則爭博進也。即判云:"士子爭財于學(xué)校,教化不明,太守罪也。當(dāng)職先罰俸半月,牒學(xué)照規(guī)行。"教官大窘,引去。
○羅春伯政事
羅點春伯為浙西倉攝平江府。忽有故主訟其逐仆欠錢者,究問雖得實,而仆黠甚,反欲污其主,乃自陳嘗與主饋之姬通,既而物色,則無有也。于是遂令仆自供奸狀,甚詳,因判云:"仆既欠主人之錢,又且污染其婢。事之有無雖未可知,然其自供罪狀已明,合從奸罪定斷,徒配施行。所有女使,候主人有詞日根究。"聞?wù)邿o不快之。
○〈廣甫〉峭
魏收有"逋峭難為"之語,人多不知其義。熙寧間,蘇子容丞相奉使契丹,道北京。時文潞公為留守,燕款從容,因扣逋峭之義。
翻譯及賞析:
卷八所屬專題:本文《卷八》鏈接:/gujizhangjie/271792.html